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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诉讼

(一)单位犯罪

1、在侦查阶段,会见涉嫌单位犯罪的单位负责人,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,代为涉嫌犯罪的单位负责人申请取保候审;或者为涉嫌犯罪的单位提供法律咨询,代为申诉和控告,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。

2、在审查起诉阶段,会见作为被告的单位的负责人,阅读案卷,调查取证,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,为出庭辩护做好准备。

3、在审判阶段,为作为被告的单位出庭辩护,与审判长、审判员交换意见,如果作为被告的单位对判决结果不服,经其授权,可代其上诉或申诉。

(二)个人犯罪

1、侦查阶段:

会见犯罪嫌疑人,了解所涉罪名和案情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代为申请取保候审,代为申诉和控告,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。

2、审查起诉阶段:

会见犯罪嫌疑人,查阅诉讼文书、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调查取证,与公诉机关交换意见,代为申请取保候审,为出庭辩护做好。

3、审判阶段:

参与一审、二审及申诉,查阅、复制案卷,调查取证,参加庭审,为被告人出庭辩护。如被告不服判决经其授权,可代为上诉或申诉。

4、自诉案件:

调查取证,代理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,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。

5、自诉与公诉案件的诉讼代理:

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,接受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、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、自诉案件可随时接收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。

6、控告案件:如果犯罪分子逍遥法外,代理受害人及其家属向有关部门提起控告,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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